宝鸡市司法局 为“三个年”活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新集川司法所:倾力矛盾纠纷化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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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7 00:30

今年以来,陇县司法局新集川司法所按照县局“三个年”活动部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多措并举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联动机制解企忧

制定《新集川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镇村组三级和派出所联动联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3年4月10日,镇区内农光互补项目承包商因劳资纠纷与劳务人员发生冲突,随后到新集川镇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将该情况反映到镇政府后,司法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处。后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司法所会同镇项目办、民政办积极协调处理,于4月中旬将该纠纷成功调处,有力的保障了镇域营商环境。

联合调处解企惑

2023年3月,中广核农光互补项目承包商党某募集10余名农民工在新集川镇建设项目,因持续降雪一直未能开工,农民工因无法务工向建设方索要误工费,双方因此出现矛盾,爆发冲突。事情发生后,司法所同镇分管政法、项目领导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避免矛盾升级。后经查询劳动合同、咨询政策等方式核查事实,先后2次组织双方现场调处,将有关规定向涉及农民工进行详细说明,经调解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成功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动态调解稳民情

新集川司法所将人民调解与普法依法治理相融合,把普法贯穿于矛盾纠纷预防调处、难案积案化解全过程。通过开展“上门送法”“指导用法”,“普调结合”,有效激发矛盾纠纷化解新动能,今年以来,新集川司法所利用镇街集市集中设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法治宣传主题横幅10条、展出法治宣传板5面、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3人次,引导企业和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为市县“三个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