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创新完善“项目警官制”,助力“三个年”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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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5 23:25

  今年以来,陇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精神,坚持唯项目论英雄理念,推动资源跟着项目走、要素围绕项目转、干部聚焦项目干,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陇县公安局聚焦服务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完善“项目警官制”,助力“三个年”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搭建体系“建桥梁”。树立“项目为王、护航发展”理念,主动深入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展调研,为每个重点项目配置2名“项目警官”,设立项目警官工作站(室),坚持“有事必到,无事不扰”原则,夯实驻点跟班、精准摸排、风险清零、严打震慑、上门服务、预警防范“六大职责”,着力“服务保障零距离”,构建起警企高效服务保障“快车道”。目前,全县30个重大项目落实项目警官60名,设立项目警官工作站(室)30个。

  二是高效护航“助发展”。坚持“项目推进到哪里,护航保障跟进到哪里”。持续开展矛盾调处化解、常态化开展巡逻、强化快速响应机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各类纠纷,有效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苗头。同时,将项目从业人员纳入户籍化管理,对户政、出入境等业务提供咨询代办,为项目从业人员在房屋租赁、子女入学、家属就医等生活事项方面给予帮助。建立“项目警官”推送事项“绿色通道”保障服务机制和相关部门联动协调共处机制,有效提升涉企事项办理效率。今年以来,调处涉企矛盾纠纷6起,解决实际问题12件。

  三是做强保障“提效能”。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任组长的项目警官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挂图作战、跟进督导。结合社会治安季节性特点和项目发展节点,开展“护航项目建设一月一主题”活动,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服务实效。建立项目警官考核评价体系,以工作是否扎实、成绩是否显著、企业是否满意为考评主要内容,实行“面对面”与“背对背”相结合方式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开展“项目警官”业务标兵评选活动,形成“我为项目站好岗”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