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编制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搞好经济运行分析监测,抓好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经济结构调整目标、政策、措施和建议,受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报告。
2、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间衔接,指导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审批县属企业等改制方案。
3、负责《关天规划实施意见》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落实。编制地区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负责全县经济统筹协调。承担苏陕交流衔接工作。
4、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落实和完成情况的检查。争取中、省级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监督融资贷款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
5、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综合管理。组织谋划编制全县重点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前期工作计划和纳入市级重点项目计划。负责以工代赈计划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检查和稽查工作。
6、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确认等工作。承担县金融管理办和市经济动员办安排的工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