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办文件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传统知识类)工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9-08 13:36

解读链接:图解:《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传统知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陇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传统知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陇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传统知识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加强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最终形成有利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二)突出重点,注重示范。建设试点县工作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提高群众知识产权素养为重点,重点抓好示范企业和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县上下知识产权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围绕中心,服务企业。建设试点县工作坚持围绕全县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使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建设试点县工作坚持从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出发,使知识产权工作成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有效抓手。

二、工作目标

(一)加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建设试点县期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占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逐年提升。

(二)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每年开展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活动2次以上,入企、入校培训的涉及面逐年扩大。

(三)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成效。引导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选活动,使知识产权强企、强县成为社会共识。

(四)加快传统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陇州社火、西秦刺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工艺的传播推广,推动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培育形成西府文化特色的知名品牌,进一步推动以传统文化(陇州社火、西秦刺绣、陇州绣娘)为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

二是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火产业化发展。根据《陇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文化广电艺术中心、陇州社火和龙门碑林博物馆建设,推进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镇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开发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等数字化服务平台。同时,鼓励民间社火团体市场化运营,举办企业社火队表演。县政府每年出资50万元以上,发展社火事业。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社火艺术展,注册登记10家以上社火艺术用品销售门店。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鼓励壮大陇州绣品产业发展。开展陇州刺绣研讨、交流与展出。成立研究学会,开展学术研究,举办陇州刺绣艺术展览。编印《陇州刺绣作品集》。对陇州刺绣老艺人重点扶持,为有贡献而又生活困难的老艺人由政府给予补贴。组织整理成果,将原始资料和新搜集的陇州刺绣资料刻成光盘。举办陇州刺绣艺术培训班。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唤起全社会热爱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四是制定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保护陇州非遗不断发展。成立陇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全方位支持陇州非遗产业发展。

(五)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年申请专利50件以上,年授权专利25件以上。其中,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件以上,实用新型授权量达10件,外观设计授权量达5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逐年增加,年注册商标申请量500件以上,授权量150件以上。经多年努力,“陇州核桃”地理标志产销体系现有会员93个,其中单位会员23个、个人会员70个。

(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执法协调机制,接受上级委托开展专利行政联合执法工作,开展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力量。选优配强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

2.健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县政府定期研究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作为对各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指导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对陇州社火协会的支持与指导,发挥协会联系演出团体的优势作用,促进传统文化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二)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加快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引导、鼓励和支持组建传统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培育专业化、高质量的传统中介服务机构,组织中介机构开展交流活动,使传统知识产权文化走的更稳、走的更远。

(三)强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1.强化政策引导。认真贯彻执行《陇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办法》,县委、县政府已将陇州社火列入民间文化艺术保护项目,相关单位要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组织每年一度的城乡社火游演大赛活动,表彰优秀社火及艺人。县文化馆建立社火艺术档案,组织干部下乡普查民间艺术项目,了解艺人情况,研究整理陇州社火艺术资料,录制光盘3盘,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成立陇县民间艺术协会,建立民间艺术陈列室,表彰扶持重点老艺人,培养更多的传统文化艺人,为传统文化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使传统文化后继有人。

2.完善激励政策。适时调整我县知识产权的奖励和资助政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逐年增加。逐年提升社火、刺绣等传统产业奖励金额。通过政府奖补,引导和促进传统文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促进传统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3.强化考评激励。全面落实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研究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机制指挥棒作用。同时将发明专利的申请量、授权量和注册商标量等作为对相关单位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考核评价依据;相关部门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职称评定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

(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1.加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形成协调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2.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县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横向沟通机制,畅通各相关部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加强与市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的纵向联系,及时将举报投诉案件转交给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

3.加强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在狠抓重要环节及大型展会、技术交易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和执法工作的同时,要将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五)落实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1.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展行动计划。围绕“工业强县”战略,加强对全县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和引导。协助企业制定知识产权发展目标;指导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不断获取创新成果;开展企业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对接服务;鼓励科技成果申报知识产权,尤其是申报发明专利和PCT专利;鼓励优质产品和特色产品及时注册商标,培育品牌经济;提高企业专利技术转化率,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品产值的比重不断增加。

2.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育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陇州社火协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激励等基本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在县级科技项目立项评审、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明确将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能力与水平纳入指标体系。

3.实施品牌传统产业培育保护提升行动计划。围绕特色文化旅游业、特色食品加工业、现代农牧业,推进知名商标品牌建设,尤其要加强秦腔、陇州社火、西秦刺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工艺的传播推广,逐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化、产业化,推动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培育形成西府文化特色的知名品牌,进一步推动以传统文化(陇州社火、西秦刺绣)为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大力推动传统文化发展,努力打造特色品牌,全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六)落实知识产权培训计划

1.加强普法工作。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使青少年了解更多的知识产权知识。

2.积极开展培训。打造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并依法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各种载体开展知识产权的普及和宣传。

四、实施步骤

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要求,成立组织,起草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在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按照本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月—2026年12月)。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逐项进行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认真进行整改,达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的标准并通过国家验收。

五、重点工作

(一)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发展保护长效机制。

1.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为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社会法治保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陕西省专利条例》《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为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浓厚的社会环境。(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县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障试点县建设取得更大成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严格知识产权考核机制,形成政府齐抓共管、社会齐心协力的巨大优势,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发展传统文化为突破口,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挖掘陇县社火、刺绣、花灯等传统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促进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积极探索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机制、新方法、新举措,提高试点县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对传统知识资源的传承、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以点带面,推动陇县传统知识资源优势、“陇县五宝”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促进形成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机制。(县文旅局牵头,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效能,营造知识产权支撑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知识产权协同运营。发挥县域骨干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建设1—2个知识产权强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专利产业化助推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倡导创新文化,促进我县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4.强化服务措施,提升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围绕“陇县五宝”、乳制品、皮影、刺绣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特色传统商标集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进产品品牌和行业品牌建设,积极指导培育商标品牌。突出创造性运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按照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政策资金奖励办法,认真落实《陇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办法》。(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擦亮陇县品牌名片。围绕新型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支持、引导、培育“陕西好商标”品牌,加强知名品牌的商标保护,弘扬传承“老字号”品牌,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知名度的商标品牌。积极实施“12345”发展战略,即紧盯“一个目标”,即打造陕西西线最佳旅游目的地;做强“两大龙头”,即关山草原和龙门洞两大景区;实现“三个突破”,即在品牌形象塑造上实现突破,在产旅融合发展上实现突破,在助推乡村振兴上实现突破;擦亮“四张名片”,即“大美关山、神奇龙门、寻根秦源、社火之乡”四张旅游名片;打造“五条精品线路”,即东线生态山水游、南线草原风景游、西线固关古镇游、北线龙门养生游、中线秦源民俗游。加强陇县文物、陇县非遗等传统文化知识产权资源的内容创意、创作、生产和衍生品开发,提升陇州西秦文化影响力、辐射面。(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地理标志富农兴农。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促进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积极推动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特色经济体系。加大对陇州核桃、苹果、蜂蜜、香菇等若干农业初级产品的支持力度,引导、鼓励企业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推动陇县羊乳协会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为确保建设试点县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每年安排足额专项经费,用于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的宣传培训、评先评优、检查指导等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建设试点县期间,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领导小组将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题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对知识产权实施中取得显著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及时总结经验。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领导小组将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