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陇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县金陵河、草碧河管理保护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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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03: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陇县金陵河、草碧河的管理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河流概况

1.金陵河为渭河左岸一级支流,陇县境内长0.788km。上起赵家山,流经陇县与陈仓区边界,于榕花树进入陈仓区。全段为无堤防河段。

2.草碧河是千河左岸一级支流,陇县境内长10.080km。上起西凉湾,流经陇县与千阳县边界,于教场沟进入千阳县。全段为无堤防河段。

二、河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

1.金陵河:全段河道管理范围为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5m。

2.草碧河:全段河道管理范围为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10m。

(二)保护范围

1.金陵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5m。

2.草碧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m。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三、河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陇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