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中山大桥及道路工程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TCG-BJ2023-016
项目名称:陇县中山大桥及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中山大桥及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中山大桥及道路工程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中山大桥及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道路桥梁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2年5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2年5月至今)本单位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14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 2023年05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14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首页〉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行项目确认,并打印回执单。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段内携带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高新四路星钻国际A座1202室)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携带陕西CA锁至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4开标室参加开标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陇县城关镇南大街5号
联系方式:0917-4608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四路星钻国际A座1202室
联系方式:1809170181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白雪
电话:18091701814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