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三个注重”建强“三新”组织党建指导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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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1 10:53

近年来,陇县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三新”组织党建指导员人员选派、日常管理以及考核监督,不断增强党在“三新”组织中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持续引导和推动全县“三新”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注重选人用人,拓宽渠道“选”。坚持“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组织认可”“组织推荐与组织选择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的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中选择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有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热爱党务工作、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党员干部168名,最大限度地发挥党建指导员自身优势,确保“三新”组织党建工作有人抓、会指导,不断提升我县“三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三新”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融合。

注重日常管理,精准培养“育”。明确党建指导员每月到“三新”组织开展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选派、谁管理”的原则,选派单位协调“三新”组织按时做好党建指导员履职登记工作。将“三新”组织党建指导员教育培训纳入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规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党建指导员履职尽责的能力。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指导员工作例会,听取党建指导员工作汇报,交流有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注重考核监督,宽严相济“管”。印发《陇县“三新”组织党建指导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党建指导员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党建指导员出勤及派驻的“三新”组织生产经营实际和党建工作情况,确定党建指导员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考核不称职的,进行调整;不履行职责或违反有关规定,致使“三新”组织遭受损失或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发放工作补助并发放一次性绩效奖金300元、500元;年度考核优秀的党建指导员纳入两个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范围,不断激发“三新”党建指导员干事创业热情。

供稿:陇县县委组织部